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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传胜:坚定信心 建设现代石材业 引导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1-09 来源:数控刀具 浏览次数:1202


  ——在中国石材工业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中国石材工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于2005年3月经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第五届理事会任期已届满。经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批准,今天在这里召开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暨六届一次理事会。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修改章程的说明等文件,选举产生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领导成员,研究第六届理事会工作重点。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石材工业协会对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参加会议的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代表第五届理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四年来的工作回顾

  过去四年,我国石材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带动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经过全行业同仁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快速稳定的发展。一是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资料显示,2008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大理石板材产量2547万平米,比 2004年的1009万平米增长152%;花岗石板材产量2.32亿平米,比2004年的1.02亿平米增长128%。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名副其实的石材生产大国与消费大国;二是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石材业除以花岗石与大理石板材为主以外,又开发了新型的人造石——人造岗石、石英石,人造石在近年得到快速发展。在石材业主要产品结构发生变化的同时,异型材、石雕、石刻等石材制品、石材机械与工具、石材(防护)化工材料也得到长足发展,石材业的产品链条正在延长;三是技术水平逐步提升。在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的过程中,以山东华兴、广东科达、上海飞宙、湖北黑旋风、河北星烁、福建多棱钢业为代表的石材机械、工具和磨料企业,研制开发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石材机械和工具。石材业在加工环节,锯、磨、切、抛全过程的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在石材矿山开采环节,已经掌握了国际上先进的机械锯切工艺,生产出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串珠绳锯,还从我国国情出发,开发了矿山用的圆盘锯切机,大大提高了采矿效率和矿石的成荒率,全行业已经开始从传统走向现代;四是大企业发展取得较大进展。一大批石材骨干企业实力不断增强,显示了强大的竞争力。以广东环球、高时、康利石材,福建溪石、万里石、东升、南星石材,山东冠鲁、玉磊石材,上海塔星石材,新疆广汇石材等为代表的骨干企业,在国内外石材市场上赢得了消费者的认可,为我国石材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五是产业集群化发展成为我国石材业的重要特色。在福建水头、广东云浮、山东莱州,石材企业依托资源与市场的优势,在市场需求的拉动下快速发展。这些地方的政府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同时,在规划、政策等方面积极引导,使这三个地方石材业的上下游企业协调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石材产业集群地。他们的成功经验对全国石材业的发展起到了带动作用。现在,在国内其他地区又有新疆、湖北、广西、四川、内蒙、云南等省区的地、市、县,都在学习他们的经验,大力发展现代石材业。以资源为依托,企业为支撑,市场为导向,大企业为龙头,企业与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相结合,走集群化发展的路,在企业发展的基础上,达到行业发展与地方经济发展双赢的目的,已经成为我国石材业发展的重要经验;六是国际交流十分活跃。以上海石材展、厦门石材展为代表的石材展越来越活跃,水头石材展、云浮石材展、莱州石材展等都吸引了国内外石材业及相关行业的大量客商。我国的石材企业也积极走出国门,参加意大利、美国、德国、俄罗斯、中东等国家与地区的展会,不断扩大我国石材业与世界各国石材业界的交流与合作。国际交流扩大了我国石材企业的视野,促进了石材的国际贸易。2008年我国石材业的进出口贸易总额达54.88亿美元,比2004年的24.31亿美元增长126%,其中,2008年我国石材出口额达39.43亿美元,比2004年的16.8亿美元增长135%,占建材产品出口总额的22%。随着我国石材业的发展,我国石材机械装备也逐步走向世界。我国已成为世界石材贸易大国。

  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石材业的出口受到较大影响。据海关的资料,今年上半年我国石材出口量比去年同期下降35.16%,出口值下降7.45%。这是我国石材业历史上的空前记录。在全行业巩固与扩大国内外市场的努力下,我国石材业规模以上企业生产、销售、利润仍保持增长,但是增幅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前三季度,反映石材业生产形势的工业增加值增幅为 17.3%,比去年同期的29.8%下降了12.5个百分点;1-8月,反映石材业销售形势的主营业务收入增幅为18.5%,比去年同期的38.1%下降了19.6个百分点;1-8月,反映石材业经济效益的利润增幅为15.8%,比去年同期的33.0%下降了17.2个百分点。目前,我国石材业规模以上企业的生产、销售、利润的季度环比指标经历了V型的变化,谷底发生在今年一季度。环比数据说明,我国石材业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出现了企稳向好的迹象。

  同志们,石材行业四年来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得益于我国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蓬勃发展,得益于国家实施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是全行业职工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现代石材业的结果,也是石材行业各级各类协会等社团组织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的结果。

  在过去的四年里,中国石材工业协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国资委、民政部和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的领导、支持和帮助下,在广大会员企业的积极参与下,认真贯彻落实五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抓住发展机遇,树立科学发展观,开创行业和协会工作新局面”工作报告的精神,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按照“多学习、勤思考、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石材业这一中心任务,以为行业、为企业办实事为切入点,既轰轰烈烈地组织开展一些行业大的活动,又扎扎实实做了一些行业基础性工作,增强了协会凝聚力。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引导行业建设现代石材业。

  党的十七大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协会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到学习实践活动中,在认真总结我国石材工业改革开放三十年发展成就的同时,清醒地分析石材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了建设现代石材业的奋斗目标。协会多次结合召开的会长办公会、理事会,在不同范围内围绕行业所面临的形势以及存在的问题,就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现代石材业展开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在新形势下,协会提出建设现代石材业,为我国石材行业今后发展明确了方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石材业是中国石材业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中心任务,必须动员全行业深入讨论,明确内涵;制定规划,完善措施;统一思想,努力实践;面对基本面向好的国内经济形势与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的国际经济环境,我国石材业要调整行业定位与产品的市场定位,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与营销理念、营销模式,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与行业管理水平;要突出在行业自身做好市场战略的调整、企业改造升级与行业联合重组的同时,在外部争取国家有关政策的支持。这不仅为行业和企业的发展明确了方向,也对协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企业诉求,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深入调查研究是协会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的基础。四年来,应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邀请,协会工作人员几乎走遍了我国主要石材产地和重点石材企业,深入企业、矿山进行了实地考察与调研,与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石材企业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尤其是通过对影响行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及时听到了企业的呼声和建议,并本着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工作精神,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的指导与帮助下,实实在在地帮助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为行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帮助企业争取税收政策的支持。2006年针对国家审计署对福建省23家石材企业进口加工设备免税800余万元税款提出的质疑,协会受国家发改委、福建省经贸委的委托,对上述23家石材企业进口设备及生产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向国家发改委作了专题报告,提出了这些进口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依据,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2009年针对国家有关部门将石材行业用轴承钢棱角钢砂视为一般钢铁制品,征收25%出口关税,致使该产品出口受阻、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的实际情况,协会积极向国家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和国务院税则办反映该产品属于节能、环保产品,而且是循环再利用产品,附加值较高的实际情况,海关总署派专家到企业调查核实,国务院税则办于2009年6月发文取消了对该产品的25%出口关税。

  保留了石材加工贸易和出口退税政策。2007年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要调整出口产品结构,限制高消耗、高污染、资源型产品出口,其中涉及取消石材产品的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政策问题。协会对此事高度重视,从石材产品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和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等多方面,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商务部等部门汇报了行业情况,据理力争国家对石材产品出口的政策支持,呼吁保留石材加工贸易和出口退税。政府部门采纳了协会提出的继续保留石材加工贸易的建议,在大幅度取消或降低其他行业出口退税率的情况下,仍保留部分石材产品5%的退税率。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导致我国石材产品出口受到严重冲击,增幅明显回落,协会会同福建、山东等省政府部门及石材协会,积极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反映国家上一轮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给石材企业巩固国外市场、扩大出口带来的困难和压力,特别阐明了石材行业不是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而且石材行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肩负着安置大量劳动力就业的责任,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提高石材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该建议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1月17日发布通知,五种税则号的石材产品出口退税率由5%提高到9%。这为石材企业进一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扩大出口创造了条件。

  取消了对进口大理石的放射性检验。2005年,一些国内大型进出口企业反映,海关对企业进口石材荒料放射性检验既延迟了通关时间又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尤其是我国石材产品每年进口金额中约60%是用于进口大理石荒料和大理石制品,而大理石根本不存在对人体有害的放射性,海关对这类产品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是没有意义的。协会秘书处根据企业的意见和会长办公会的要求,积极收集有关资料,组织业内专家提出了大理石根本不存在对人体有害放射性的论证意见,并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没有对大理石进行强制性放射性检测的要求,从技术层面和国外经验等多方面向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部门反映企业诉求。经过近三年不间断地奔走呼吁,协会共先后四次向有关部门报送了建议取消进口大理石放射性检验的文件,并通过多种渠道反映此问题,最终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和理解,国家质检总局在2008年底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公告中,已将大理石及相关19个商品编码的石材制品调出法定检验目录。

  实现了进口石材荒料零关税。根据企业反映,国家海关总署在《关于公布2007年商品归类决定》(公告2007年第71号)中,对进口的石材荒料征收4%的关税,造成进口石材成本大幅度上升,不利于有效利用国外资源。协会立即行动起来,从行业的实际情况以及鼓励利用国外资源、减少国际贸易顺差的角度出发,向国家海关总署关税司提出应将石材荒料进口的暂定税率降为零的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采纳了我会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08年5月28日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的通知”(税委会[2008]21号),对进口大理石荒料执行暂定税率为零,执行期为200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为使此项政策在2009年得以延续,并扩大至其他税则号的石材荒料,协会在政府部门修订有关规定之前,继续反映行业的意见和企业的诉求,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2008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税委会 [2008]40号)中,不仅公布了从2009年1月1日起,继续对大理石原料继续执行进口零关税以外,其他石灰质碑用或建筑用石、腊石、花岗石和砂岩等原料的进口暂定税率全部调整为零。这为我国石材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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