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前所未有的决心、魄力和力度,用了不到三年的时间,基本完成了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下一轮深化改革,国企改革仍然是重点,是东北振兴的动力所在,要进一步扩大改革的领域和范围,着力突破重点和难点。”国家发改委东北司巡视员王树年经过调研,认为东北未来发展蓝图中,国企改革依然是主导动力。
作为国家发改委参与起草国发[2009]33号文件的成员之一,王树年对推动国企兼并重组的决心在言语中表露无遗,而目前由工信部牵头制定的政策文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过程中,可能不久就会出台。东三省各级政府亦纷纷出台政策跟进落实。
东北振兴是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劳动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下发之后,国家又再次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 33号,下称“33号文”),作为新形势下将东北发展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极的重要措施。
33号文中,推动企业兼并重组被摆在非常显要的位置。
文件提出,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中央大型企业集团和地方企业相互联合重组。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老工业基地企业改革重组。优先支持实现兼并重组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东三省国企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
事实上,黑龙江省企业改制重组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黑龙江省国资委改革处处长张玉福指出,2008年底,全省国有企业改制面已超过98%。改制后形成国有、民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竞争局面,企业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
“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先后从纺织、轻工、造纸等竞争性领域退出”,张玉福指出,已改制但仍保留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则向煤炭、石化、装备制造等行业和领域集中。在增加值、收入等指标中,国有所占比重已由2002年50%以上降至30%左右。
在吉林省,地方国有工业企业中,2004年全省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1258户,其中地方国有工业企业1114户;2007年,全省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391户,其中地方国有工业企业338户,比改制前2004年减少776户,减少2/3以上。
“目前吉林省地方国有资产主要集中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煤炭开采和洗选、化学纤维制造业等六个主导行业中,”吉林省国资委总经济师何其刚表示,2007年六个行业的资产总计占全部国有工业的比重达到66.5%。
何其刚介绍,吉林省国企改革的思路中,包括对竞争领域企业采取整体出售等方式退出国有,吉林省对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和部分改制成本净缺口较大的困难企业,选择向战略投资者整体转让、国有资本整体退出的方式,由战略投资者承接全部债务并承担改制成本,推进企业改制。
而与此同时,对资源类、基础类、公益类企业保持绝对控股,为保证国有经济对涉及国计民生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吉林省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对资源类、基础类、公益类企业保持了国有控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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